各市、州、縣(區)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農業農村部關于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潛力,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現就做好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統籌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意義
耕地是農業發展之基、農民安身之本。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像保護大熊貓那樣保護耕地,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這一重要論斷,充分體現了總書記對我國農情糧情的深刻把握,也充分體現了總書記對解決14億人口吃飯問題的為民情懷。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既要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也要防止撂荒等耕地資源隱形浪費,采取有力措施,統籌利用好撂荒地,優先種植糧食作物,把有限的耕地資源用足用好。
二、有序推進撂荒地綜合利用
(一)摸清底數。一是開展全面排查。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盡快開展耕地撂荒情況排查工作。工作務必要深入細致,以村為單位,一戶一戶查,一塊一塊查,標識每塊撂荒地的承包戶及位置、面積、類型等信息,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塊。二是建立工作臺賬。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臺建設,對撂荒地建檔立卡、上圖入庫,建立電子信息臺賬,做到可查詢、可定位。每個市、州、縣(區)都要建立一個撂荒地利用的信息臺賬。三是強化動態管理。加強對撂荒地利用情況的跟蹤調度,利用一塊、銷賬一塊,及時更新臺賬信息,做到賬實相符。對利用撂荒地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協調解決。
(二)分類指導。耕地撂荒情況復雜,類型多樣,要分類施策,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統籌利用撂荒地具體方案,因地制宜選擇復耕復種的作物品種和技術模式。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要健全完善管護機制,嚴禁撂荒,確保能種一季種一季、能種一年種一年。平原地區的撂荒地,要做到應種盡種,優先用于糧食生產,擴大糧食播種面積。丘陵地區的撂荒地,要根據立地條件,宜糧則糧、宜特則特,支持發展特色糧油、特色水果、中藥材等生產,增加多樣化產品供給。季節性的撂荒地,要通過政策支持,引導農民能種盡種,確需季節性“留白”的,應種植綠肥等養地作物,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對確不適宜耕種的撂荒地可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用于設施農業用地等。
三、規范耕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
完善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鼓勵農戶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采取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引導長期外出務工、家中無勞動力的農戶流轉土地經營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解決農戶后顧之憂。探索土地承包權退出機制,對長期無力耕種或因舉家外遷造成撂荒的農戶,在充分尊重個人意愿和合理經濟補償基礎上,鼓勵其自愿退出承包權。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土地經營權受讓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閑置撂荒;指導流轉雙方將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強化約束監督。對撂荒連續兩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四、強化政策扶持,引導農民復耕撂荒地
要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支持農民復耕撂荒地。釋放價格信號,落實好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提前啟動收購、增設網點,避免農民賣糧難。健全補貼機制,完善稻谷補貼,讓農民種糧有賬算、有錢賺。進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針對性和導向性,對長期撂荒地停止發放補貼,待復耕復種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加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種糧支持力度,對早稻主產區、丘陵地區撂荒地恢復糧食生產的給予補助。鼓勵各地整合有關項目資金,重點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流轉撂荒地種糧的給予補助。完善保險政策,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試點覆蓋范圍,降低農民生產經營風險。
五、加強設施建設,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
撂荒地大多基礎設施條件較差,很多地方是“巴掌田”、“雞窩地”,耕作費工費時。各地要積極改善耕作條件,把具備條件的撂荒地盡可能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開展耕地“宜機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排水、輸配電、田間道路、農田防護等基礎設施,增強生產的便利性。要結合實施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項目,采取增施有機肥、推廣秸稈還田等措施,提升撂荒地肥力,提高產出水平。
六、加強指導服務,提升社會化服務水平
遏制耕地撂荒,加強社會化服務是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引導各類相關財政補貼支持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廣全程式、菜單式服務模式,為外出務工和無力耕種的農戶提供全程托管服務。二是加強技術指導。一些返鄉農民工對開展農業生產的技術不熟悉,加強技術指導非常重要。對撂荒地集中的區域,組織農技人員采取蹲點包村的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術指導服務。對一些農業生產技能弱的農戶,開展“一對一” 幫扶,讓他們盡快熟悉技術、熟練運用技術,提高生產能力。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將統籌利用撂荒地與防止耕地“非糧化”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任務來抓,定期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農村部門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省農業農村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促檢查。
(二)及時報送情況。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開展排查,切實做到進村入戶,現場核查,登記造冊,建立問題臺賬,填寫《撂荒地排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匯總表經各地政府負責同志簽字后報送各市(州)農業農村局匯總。各市(州)對所轄縣(市、區)報送的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匯總表經市(州)政府負責同志簽字后于5月30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發展規劃處。
(三)強化監督考核。堅持嚴格考核,將統籌利用撂荒地作為糧食安全責任制、鄉村振興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結果運用,對落實不力的地區,原則上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并進行通報約談,與相關政策和資金相銜接。
(四)注重宣傳引導。利用傳統和新媒體,采取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國家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廣大農民群眾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營造全社會遏制耕地撂荒的濃厚氛圍。
附件:撂荒地排查情況匯總表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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